報考資料

申請留學簽證者
1.入學願書(長期課程用)
- 入學年齡以及學年等不規則的場合,請提交學校等機關的說明文件。
- 學習理由(請具體詳細記述)
- 高中或大學已經畢業,現在在日語學校學習一周5天/20個小時以上的人就在(職業)一欄填寫「學生」,并填寫學校的名稱和地址。
- 所有的內容親自用黑筆填寫或用電腦打字並且簽名。
*入學願書請從「資料下載」那一頁下載。
2.最終畢業學校的畢業(預定)證明書或者畢業證書(原件)
※中國的大學畢業者、提出從教育部官方網站下載的學位認證。
3.照片4張(4cmx3cm)
3個月以內的上半身脫帽照。
4.護照複印件
5.日語能力證明書
日語能力檢定測試‧J.TEST‧NAT-TEST‧J-cert 等的認定書與成績單。
6.在職證明書
必須注明職業內容。若有復職預定,也請記載)
7.在學證明書
應屆畢業生需要在證明書上有畢業預定的記載或另外提交畢業預定證明書
8.全家屬的戶藉複印件或者能夠代替戶藉的證明書原件
9.誓約書
- 入學申請者,經濟擔保人分別親自簽名並蓋章。
- 本校規則事項:
①學生應無缺席、無遲到、無早退且全力學習。
②留學簽證者,上午班級、下午班級無法自行選擇。
※(6)(7)項、條件符合者提出申請。
經濟擔保人
經濟擔保人請提交下列資料
*經費支弁書的檔案請從「書面下載」頁面下載。
依靠海外居住者匯款負擔的場合
1.經費支弁書 | 經濟擔保人要填寫 ※2.(1)學費支付方式上劃上“○” ※2.(3)關於生活費的支付方式,請寫明最初入國時所帶金額、之後的匯款次數以及匯款金額。(如:幾個月匯一次,每次匯多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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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款證明書 | 4月份入學者請提交在前年10月以後開具的, 10月份入學者請提交當年4月以後開具的 |
3.在職證明書 | 公司經營者需要提交營業執照 |
4.有最近的所得金額記載的納稅證明書或收入證明書 | 最近発行的 |
5.證明與申請者關係的證明書 | 申請者和家族全員 ※三等親以內的親屬當經濟擔保人為原則(其他情形者,請事先聯繫)。 ※中國籍的同學家族關係證明書、台灣籍的同學戶籍謄本全部頁面、韓國籍的同學家族關係證明書 |
本人以外的日本常住者負擔的場合
1.經費支弁書 | 經濟擔保人要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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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擔保人的)住民稅的納稅證明書 | 必須注明所得金額 |
3.存款證明書 | |
4.職業證明 | 公司職員 ………… 在職證明書 公司經營者…………………公司的營業執照(登記簿謄本)‧營業許可書(複印件) |
5.住民票 | 必須有整個家屬記載的材料 |
6.證明與申請者之間關係的材料 | 本國的戶籍證・住民登錄證等 ※三等親以內的親屬當經濟擔保人為原則(其他情形者,請事先聯繫)。 |
申請者自己負擔的場合
1.以申請者名義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證明書 | 證明本人資産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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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職證明書 | |
3.有最近的所得金額記載的納稅證明書或收入證明書 | 最近発行的 |
4.經費支弁書 | 只填寫2的(1)(2)(3)與姓名、簽名即可。 |
依靠獎學金的場合
1.明確注明獎學金支付金額及支付機關的由支付機關交付的證明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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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團體的概況說明資料及獎學金支付規則類的資料 | 獎學金的支付機關為民間的企業・團體的場合 |
3.該當留學生接受獎學金的申請・審查經過的說明資料 | |
4.作為過去支付對象的留學生清單(可以提出的情況) |
其他留意事項
- 提交的資料,如果是用外國語作成的,請附上日語譯文。
- 上述資料爲其本提出材料。也有可能要求提交能證明來日資格的其他資料。
- 如有不能提交的材料時,請與我校聯繋。
- 有關提出資料的要求,4月生請提出於前年的7月以後發行的資料、10月生請提出於當年的1月以後所發行的資料。
- 證明書類儘量使用有發行機關的名稱以及所在地等印刷好的用紙。
- 若在日本有保證人的話,請遞交保證書。
- 請將所有的申請資料復印留一份,以便於修改。
無需申請留學簽證者
1.入學願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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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終學歷證明(預計)證明書(正本)亦或是畢業證書(正本) | |
3.照片2張(4cm×3cm) | 6個月以內的上半身脫帽照。 |
4.護照複印件 | |
5.誓約書 | |
6.在留卡複印件 |
※(4)(6)項、條件符合者提出申請。
ECC國際外語專門學校 日本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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